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消防安全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函




一、项目名称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消防安全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询价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采购限价

采购预算:9.1573万元。

四、投标文件材料要求

1、供应商投标材料应包含投标文件和报价单(格式自拟),投标材料应对服务需求完全响应,并提交响应表,无响应表为无效投标,所报价格为包干价格,合同价格不再变更。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投标文件和报价单均应加盖投标供应商有效印章,信封口密封并加盖公章;文件壹正贰副。

3、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销售消防器材的营业执照

4、本次采购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完全响应的情况下单价最低者中标;单价相同的情况下以技术指标的正偏离程度和服务质量择优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五、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地点:2022年12月16日(周五)上午10:30。供应商应在此时间内将密封的投标材料送达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办公楼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12月16日(周五)上午10:30。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212610    

 

附件: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消防安全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询价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2022年12月12日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消防安全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询价

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消防安全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预算:9.1573万元。

2、项目清单及说明:

2.1项目概况: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消防安全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询价采购项目。

2.2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类别

器材名称

单位

数量

上限值单价(元)

1

破拆器材

无齿锯

1

1850

2

链锯(油锯)

1

850

3

液压破门器

1

950

4

消防斧

1

135

5

绝缘剪

1

180

6

铁铤

4

95

7

灭火器材

钢丝安全绳

3

240

8

水枪

3

40

9

13型消防水带、接口

4

289

10

灭火毯

10

96

11

35公斤

1

910

12

4公斤

10

96

13

强光照明灯

6

260

14

消火栓扳手

3

30

15

个人防护器材(12套)

消防头盔

12

762

16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12

3542

17

消防手套

12

186

18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12

680

19

防毒面具

12

96

20

消防腰带


4

265

21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

4300

22

通讯器材

外线电话

1

262

23

手持对讲机

8

495

24

其他

医药箱

1

278

25

消防器材放置柜

3

1900

26

安装及宣传标语

2000(元)

合计

三、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消防器材应当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如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且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一切损失。

2.消防器材涉及到安装的,必须安装到位,并拆除原损坏器材,损坏器材交由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处置。

3.消防器材及设备的安装和维保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最新标准规定要求开展,做到科学施工和安全维护。

4.维保期内,在接到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通知后,供应商应当在3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5.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数量为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预估的数量,投标人根据此数量报各项单价与投标总价,中标后根据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实际需要进行分批供货,最终以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进行结算。

四、交货期限、方式与验收

1、供应商应自付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将设备交付到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设备交付采购人前的一切责任,且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前完成合同设备的交付、安装、调试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所有设备、器材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产品型号等必须与本招标采购文件器材设备清单中提出的要求一致。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器材设备或器材设备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否则,责任将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4、供应商交货时,应当将器材、设备目录、品质证书、装设执行、使用手册和维修手册等相关资讯与资料交给采购人。

5、自供应商发运器材、设备至采购人验收器材、设备完毕的期间内,设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封样标准和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拒收而耽搁的时间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如供应与此采购清单不一致的交付合同规定的货物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3、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应该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提供相关器材设备;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应该在3日内提供。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向采购人偿付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20天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供应商于采购人指定交货之日因供应商的原因无法交货,采购人有权以合理的条件购买替代产品。购买替代产品的价款与不交货部分合同价款的差额为采购人损失,供应商应当按本款的约定赔偿采购人损失。无论采购人是否购买替代产品,供应商应当按不交货部分的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的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供应上交付的其器材设备经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消防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器材设备交货确认单》,并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七日内有权向供应商提出选择以下解决方式:(1)拒收器材设备;(2)要求供应上限期替换符合规定的规格和品质的新器材、设备,并承担和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3)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

6、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自行支付。

(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项目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